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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迎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18-05-17  来源:卫计委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要求,做好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审工作,结合本区实际,我区制定出台了《清江浦区迎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清政办发〔20183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做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多年来,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下统称慢性病)是影响居民健康和生命质量的主要疾病,同时也是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的疾病。国内外实践表明,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和社区行动是防控慢性病的有效策略。2010年,国家卫生部提出了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培育适合不同地区特点的慢性病综合防控模式,总结推广经验,降低因慢性病造成的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各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等6个部分。 
  (一)确定了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人群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坚持突出特色创新,促进均衡发展,整体带动全区慢性病防治管理水平提升。
  (二)确定了以我区顺利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为工作目标。

(三)成立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迎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的统筹安排,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四)对全区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和任务。

(五)明确了示范区省级复评审工作工作步骤。

(六)制定了各项保障措施,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确保示范区建设工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常见问题解答

如何全面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

答:《实施方案》中提出:1.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5.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6.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7.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8.强化慢性病全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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