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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度建设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8-07-06  来源:区人社局  作者:   浏览次数:  字号: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拟于7月份开展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凡在我区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等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 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 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申报;
  4.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3年以上申报。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2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助理级职称。

(三)继续教育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40学时。

三、材料报送
  (一)符合初定人员提供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2份,A4纸规格,每页下方均要有申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本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须登录中国学信网(网站地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然后打印;

5经人社部门验证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

6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二)不符合初定人员提供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2 份;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由本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3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00年及以后毕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学信网(网站地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然后打印;

5申报人员公示证明;

6经人社部门验证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任期考核证明材料;

8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业绩成果等材料均截止到20171231日(符合初定条件除外)。

2各单位除申报表、原件、照片以外,其他材料及复印件按人按份按顺序装订起来报送。

3各单位在审查各种材料和证件时,必须严格审查原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应当由审核人签字,单位审核后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的公章。
   4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学历、资历要符合要求;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可以打印);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务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6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

个人简历;

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

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

  7《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要填写准确,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一致。

8上报材料时,各单位的申报人员需交一张1寸免冠(近期、未使用过)照片一张,粘贴于一张A4纸上(不要用双面胶),照片下方注明姓名。单位所有人员可按申报汇总表的顺序粘贴于一张A4纸上,单独档案袋存放。

五、材料报送时间
  1材料报送时间: 2018712日至72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单位尽早布置,并做好材料报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报送时将汇总表纸质稿及其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2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淮安市延安西路200号,清江浦区民生服务中心7705室,联系电话:0517-83516705

qq群号:787334874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收取相关费用。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76


附件:
1.2018年清江浦区助理工程师申报汇总表(单位填写).xls
2.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doc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doc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gif
6、申报初级职称材料袋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