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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浦区清河司法所:强化“三种意识”提升矫正效果
日期:2018-07-11  来源:区司法局  作者: 严翔  浏览次数:  字号:

社区矫正也是一种对犯人的刑事制裁手段,虽然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内接受矫正,但他们毕竟是罪犯,对社会存在潜在的威胁和风险,因此,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河司法所强化执法者的“三种意识”,严格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确保辖区内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防止他们对社会再次造成危害,是社区矫正工作者的首要任务。增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做到公平执法、公正执法。实行每日检查、定期抽查,全面了解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及时了解其动向,对其异常动态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二是强化法律意识。社区矫正是一种执法活动,具有严格的法律流程,社区矫正工作者除了具备一般的刑事执法者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更要具有严格的法律意识。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对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严格把关,抓好接收矫正对象谈话、家庭走访、矫正方案制定、签订矫正承诺书和监护责任书、矫正协议书,使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促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各项规定。

三是强化风险意识。清河司法所不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岗位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可能引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纪、社区服刑人员发生脱漏管等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摸排,有效进行防范。同时开展节点提醒、警示诫勉等谈心教育,强化干部廉洁意识,不让社区矫正执法人员触碰“雷区”,牢固树立其风险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